坚守,在纪检监察一线

02.02.2016  09:25

   “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这是囊谦县纪委干部汪海珍工作生活最真实的写照。

  1972年出生的他,自2008年5月被选调至囊谦县纪委,在纪检监察岗位默默奉献,用八年的坚守,诠释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和责任。

  查处干部,他痛心惋惜;听到干部群众赞扬,他充满激情,每一个案子都有辛勤的汗水、甚至辛酸的泪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他始终默默践行着入党时的誓言,用实际行动书写着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忠诚。

  长期以来,当地一些人对纪检监察工作存有偏见,认为这份工作是专门给人挑刺、给人为难的工作,个别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有这种思想。可他不这么认为。他常和同事们说:“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的一部分,事关党的利益,群众利益,必须站得住脚”。

  由于单位人员少,尤其是办案人员更少,工作任务重,长期的加班加点,超负荷的工作和高原气候使汪海珍积劳成疾。身患乙肝、胃溃疡等多种疾病,长年药不离身,可强烈的责任感支撑着他像上紧了发条的机器,超负荷地工作在办案第一线,甚至有时打着吊瓶办案子。

  即便如此他仍旧充满激情,从未有过一句怨言。18年来,他先后初核90多起信访案件,立案调查违纪案件20多起,涉及乡科级干部12起,在同违纪违法违规等腐败分子的激烈较量中,在诱惑面前,展现出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

  2012年,县纪委安排汪海珍查办一起涉藏维稳的案件。面对着涉案人员家族势力的巨大压力甚至威胁和恐吓,汪海珍态度坚决,旗帜鲜明,认真遵照县委、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查线索,找证据,终于查实了涉案人违纪违法事实,使涉案人员得到了应有处罚。

  2014年,在查办一起村干部挪用公款案件中,汪海珍不仅查办案件,还热心地为上访人员做细心的法律宣传、政策教育、矛盾化解工作,现场处理斗殴事件,最终不仅查清查实了案件事实,使涉案人员受到了处分,而且化解了双方家族势力的矛盾。事后,上访人员拿着一万元现金和哈达到办公室答谢,被汪海珍严词拒绝。

  “做党的忠诚卫士,无怨无悔!”这是汪海珍的宣言,也是我省一位基层纪检干部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