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局获得省垂管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奖励资金

30.05.2019  21:02

   近日,海南州政府召开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海南州邮政管理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奖励资金。

   会议认为,海南州邮政管理局作为省垂管单位,能够积极参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促进邮政业发展,为地方经济升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还能密切联系邮政监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培养、依法治邮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成效显著。根据《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奖励范围和标准的规定,会议决定,由州财政部门为州邮政管理局等省垂管单位按一年的奖励标准一次性解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奖励资金。

   下一步,海南局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奋力推动全州邮政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州社会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