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用显著

28.09.2015  17:10

        近日,城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巨某某等人诉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变更登记行政纠纷案件,该局的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其单位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根据要求也参加了旁听。

        近年来,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数量在城西区法院并不多,此案件属今年首例,一把手出庭应诉更属历年来的首例。在庭审中,该局负责人就案件争议的焦点从其工作的性质、流程等专业角度进行了答辩,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其表示亲自到庭参加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本局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让登记工作人员参加旁听也能使其从中发现工商行政登记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应当改进的地方。同时其还表示,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工商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该局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加以改正,如果认定其行政登记行为合法,也很高兴看到群众通过法律来维权。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从最初的试行到今年立法的确定可见其重要性,行政机关首长通过亲自应诉,第一,可以提高领导者的法律意识,不仅能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还能提高尊重法律、严格执法的观念。第二,有利于领导者总结经验教训。通过诉讼,能够从案件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第三,能够在提高行政首长履政能力的同时更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所以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体现出的是对法律的尊重,从而也带动整个单位以至于整个社会尊重法律,维护法律。

        自今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以来,城西区法院已有两例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此项工作的落实,前景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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