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西检察院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16.09.2015  11:10

   9月9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揭牌。近年来,城西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西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经过不懈的坚持和努力,2010年至2013年连续三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于今年3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今后,城西检察院将坚持以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把道德讲堂与“检察大讲堂”紧密结合,把检察职业道德、检察礼仪等纳入道德讲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道德文化,引导干警认识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提升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素质。

  同时,将坚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与帮扶共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道德人物宣讲、慰问社会福利院、扶贫助困、模拟法庭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一批爱岗敬业、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源动力。将大力加强制度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把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优质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三基”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