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住建会确定今年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5万套

29.01.2015  11:18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全力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农牧区住房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城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加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5万套(户)

  今年,全省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5万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6.5万套(户),公共租赁住房2万套(户);基本建成4.02万套(户);入住3.15万套(户);发放低收入租赁补贴5000户。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重点改造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并逐步向零星分散区域(包括城中村、城郊村)延伸覆盖。棚户区居民的安置方式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提倡待售商品房较多的地区以货币安置为主,即由政府搭建平台,通过市场筹集房源,开发企业让利,棚户区居民自由购买。

  按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需求计划好公租房的建设数量,在目前覆盖率比较高的情况下,可适当考虑乡镇所在地教师、医务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周转性住房需求。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持住房困难家庭在住房市场租住房屋。

   ●完成6.5万户农牧区“两房”建设任务

  统筹安排农房建设任务,危房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困难群众,对一般群众安排奖励性住房项目,完成6.5万户农牧区“两房”建设任务。继续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省已有41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并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5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投资较上年增长10%

  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较上年增长10%。减少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政性干预,让房地产业真正回归市场属性。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研判和预期分析,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持续提升住宅品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一批规划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高品质住宅小区,提高商品住宅综合品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力争85%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切实改善小区环境,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实施100万平方米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做好海东市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农牧区“绿色农房”建设和节能改造工程,大力推广农牧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太阳能采暖项目建设。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稳步推进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各地要按照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等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加强供热计量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监管工作,逐步推进城镇供热计量改革。

   ●全省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营

  继续抓好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点加强道路交通、供水排水、污水治理、供热燃气和环卫设施的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高效便捷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全力争取国家对城市综合管廊试点的财政支持,所有县城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

  做好设市城市和县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全省各城市和重点城镇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积极引导各类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排水、供热、道路养护、污水垃圾处理、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运营服务。加快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加强城镇管理工作,推进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和城镇存量垃圾治理工作。(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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