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三年培训30万人次以上 参加培训可享受补贴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在2019年至2021年间,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6亿元资金,计划三年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0万人次。
《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增效,扩大培训规模和数量,特别是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和创业培训,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技能培训。
《方案》提高和扩大了包括生活费、交通费、技师培训等补贴的标准和范围,明确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打破了原来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补贴的限制(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等。
《方案》的实施对全面提升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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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负责人就《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答记者问
9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青政办〔2019〕107号)。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印发《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方案》分六个部分:一是目标任务。二是培训对象和种类。三是培训主体、内容和能力建设。四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包括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资金筹集保障和资金监督管理)。五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包括加强培训需求调查研究、强化质量评估监管)。六是保障措施(包括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培训服务和加强舆论宣传)。
问: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 2019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0万人次。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问:培训对象主要是哪些群体?
答: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要面向三类群体:一是企业职工。二是就业重点群体。三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具体来讲:各类企业职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学生)、贫困家庭子女等。
问:培训种类主要有哪些?
答: 一是对各类企业职工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对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二是对就业重点群体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三是对贫困劳动力(含已退出贫困的劳动力)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问: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一是重点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盐湖资源开发、清洁能源利用、特色农牧业发展、文化旅游发展等培训。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现代服务业、家政、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快递从业人员、托幼、电商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特色产业,推进“拉面经济”等劳务品牌建设和“青海刺绣”等民间工艺传承发展的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二是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把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劳动权益维护以及消防知识、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根据需要增加文化基础课、双语教育和生活技能等培训内容。
问:培训能力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是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培训规模。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三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
问:对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两后生”、毕业年度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培训的,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上述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高校学生在校期内均可参加创业培训,并给予补贴;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还包括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即开业5年以内或者长期经营不善的人员。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等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问:对企业职工的培训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 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600元/人·次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职工或承训单位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初、中、高级)及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技师、高级技师)不得重复享受,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
问:培训期间的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答: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生活费按照实际参加培训天数,每人每天补助30元,交通费统一按照在市州外省内培训的,每人每年一次性500元、在省外培训的每人每年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补贴。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与培训补贴同时申领。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按照生态补偿政策享受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以上相同名目的补贴。
问: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 一是加强培训需求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进车间和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需求。二是强化质量评估监管。按照《青海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绩效考核办法》,按照“谁培训、谁考核”的原则,采取自查自评和重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加强培训质量监管。
问:在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面有哪些组织保障措施?
答: 一是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在省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抓好综合协调、宣传统计、督查指导、资金监管等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统筹协调,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名制登记制度,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与就业社保等信息系统联通共享,确保补贴性培训信息全面、真实有效。三是强化培训服务。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探索“订单培训+转移就业+职业信用”三位一体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