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02.09.2015  12:56

   今年我省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为科学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切实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省民政厅加强组织,规范灾情管理,积极储备救灾应急物资,着力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健全三级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和四级救灾储备网络,灾害救助水平和防灾救灾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灾情管理

  面对今年发生的雪灾、低温冷冻、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民政厅及时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及时出台了《青海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组工作规程》,争取民政部向我省33个多灾易灾县级民政部门配备了救灾应急车辆,省厅40多次派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第一时间开展灾害监测预警、发布灾情信息、查验灾害损失,并召开农牧、林业、水利、气象等多个涉灾部门参加的灾情会商会4次,编发灾情信息35期,确保了抗灾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加快信息化建设 夯实报灾基础

  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实施了“基于自主卫星的灾情报送与服务综合应用示范项目”,争取506万元设备资金,为全省402个乡镇(街办)和部分新增社区配齐了报灾终端和通信设备。开通了乡镇网络灾情直报系统,启用了村级APP应用软件灾情报送功能,拓宽了灾情报送的范围与深度。省民政厅还对115名灾害信息师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各地分别对5146名基层灾害信息员进行了轮训,灾情报送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储备救灾物资 提高应灾能力

  8月份以来,向全省各地下达救灾资金142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受灾群众口粮、住房恢复重建等困难补助。安排4000万元专项采购救灾面粉937.74万公斤、大米214.902万公斤,安排2000万元紧急采购棉大衣、棉衣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增加了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库存量。同时,为进一步提升16个多灾易灾地区应灾能力,又补充储备了10个品种价值1996.64万元的生活类救灾物资,以备应急之用。拟在9月份,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提前采购6000万元的面粉和大米安排到全省各地,以解决冬令期间灾区群众生活困难。

  开展督促检查 强化储备库管理

  8月中旬,省民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安全管理的通知》,从严把救灾物资“四关”(入口关、管理关、出口关、监督关)和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及验收进度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规定、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根据统一部署,统筹力量,组成八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度和安全管理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各地建立了问题台账,要求各地指定专人负责,按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下达了中央级救灾物资管理费551万元,进一步加强了中央代储救灾物资的管理水平。

  开展农房保险试点 提升重建能力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切实保障农牧区受灾居民灾后住房重建能力,今年省民政厅选择平安县、乌兰县、祁连县、称多县、杂多县5个县,开展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7月份,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为该项目承接主体,8月份,省民政厅、保监局和人保财险公司到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了考察学习。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足额下拨了省级补助资金283.5万元,各试点县农房保险补助资金及时跟进,试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