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再次批示高度肯定黄南中院双语诉讼工作
29.11.2017 20:28
本文来源: 法院
李加才让主任在批示中指出:州人民法院结合黄南民族地区特点,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拓宽为民服务措施,把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为开展好审判工作的重点,在推进双语诉讼、践行司法为民上迈出了一大步。尤其在今年审判同仁县曲库乎乡“3.20”群体性械斗案件时,实行“阳光司法”,以案释法,扩大警示效应,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值得肯定。建议全州各级公检法司认真学习州法院这种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方法,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使司法更加便民利民,为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加才让主任的再次批示,充分体现了州人大对法院工作始终给与有力的监督,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让全院干警深受鼓舞。黄南中院将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细化工作流程,持之以恒推进双语诉讼常态化、规范化,满足藏区司法审判的实际需要,让少数民族群众广泛接近司法、参与司法、见证司法,切实感受司法公平正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黄南中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亲民、便民、为民意识,准确把握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殷切期待,把维护公正、保护民权、排解民忧、化解民怨贯彻审判执行全过程,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有更多获得感,为黄南州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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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01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