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幅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07.02.2015  09:21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刘志强 报道)“扩大重度残疾人保障范围,农村重度残疾人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0元。”这是今年青海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与现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相比,2015年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将实现以下新突破:一是“应保尽保”。城乡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可及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二是补贴扩面。现行政策框架下作为最低生活保障补充的生活补贴制度,转为面向所有重度残疾人的福利待遇,即无论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国家救助政策,均可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三是城乡统筹。农村牧区重度残疾人月人均生活补贴标准由现行的50元提高至100元,实现城乡统一标准。

  据统计测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调整后,受益残疾人同比增加2.7万人,总人数达到7.46万;财政投入资金5640万元,同比增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