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法院:邻里和谐相处是福

16.05.2016  23:06

        被告人藏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是同村的邻居,2015年11月30日,被告人藏某某因邻居王某某殴打了自己的母亲,在气急败坏之下将王某某拳打脚踢,致王某某受伤。近日大通县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藏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此案中,作为邻居的藏某某和王某某,在处理邻里关系上意气用事,缺乏理智和法制观念,结果打人者和被打者都得不偿失。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有矛盾时应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即便是遇到不可解决的难题,也应该通过村级调解或法律途径来解决,不会使一件原本不太复杂的矛盾纠纷升级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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