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巡回审理两起失火案

31.03.2016  10:24

  青海新闻网讯 3月24日,大通县法院、大通县检察院、大通县森林公安局在大通县长宁镇东风村、朔北乡郑家沟村分别集中巡回审理了2起失火案,陈某某、焦某某因上坟烧纸引燃山火,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刑罚。

  2016年农历大年三十,按照传统民俗习惯,陈某某、焦某某给各自过世亲人上坟烧纸,由于坟地周围草木茂盛,天干物燥,在烧纸点着的瞬间,坟地周边的草木被迅速引燃。在山上强劲的风力作用下,火势越来越大,很快烧成了一片火海。之后,两场山火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全力扑救下最终被扑灭,但是两场山火烧毁樟子松、柠条、沙棘等大量退耕还林草植被,两次山火事故过火面积达170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故大通县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为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增强守法观念,大通县法院、大通县检察院、大通县森林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此次集中巡回审判、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当日,近200名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和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