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活动大通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丰富人大代表活动为抓手,以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目的,注重提高人大代表建言献策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履职意识,注重密切人大代表与法院的联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大通法院对此项活动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院长马成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保障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狠抓落实,使活动有声有色
这次活动大通法院重点抓了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1、向人大代表通报了2014年上半年法院工作。2014年7月31日上午在县人大召开的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大通法院向省、市、县人大代表书面通报了2014年上半年的法院工作。2、开展了走访人大代表活动。由副院长马成彪负责,组成走访小组,分别走访了景阳镇、长宁镇、黄家寨镇、石山乡、桥头镇、东峡镇、向化乡、桦林乡、朔北乡、塔尔镇、新庄镇、良教乡、斜沟乡、极乐乡、城关镇、多林镇、逊让乡、青林乡、青山乡、宝库乡及县政法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有关社区的人大代表共80名。走访中征求到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条。通过走访活动,不断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3、召开了五次人大代表座谈会。其中:在院机关召开了一次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城关、塔尔、衙门庄、长宁四个基层法庭分别召开了一次辖区人大代表座谈会。共邀请100名县、乡人大代表分别参加由法院和基层法庭组织的人大代表座谈会(每次20名),向人大代表汇报了法院和法庭工作,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让代表更多地了解法院和法庭工作。这项活动得到了参会人大代表和各乡镇领导的好评。4、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八月份大通法院和四个法庭共选择六件刑事、民事典型案件,邀请50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活动,让人大代表近距离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更直观的监督。5、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6、向全县县级人大代表呈送了一份《大通县人民法院致全县人大代表的一封公开信》。这封公开信得到了县人大领导的肯定,并将这封公开信刊登在《大通人大公报》2014年第三期上。
三、活动成效
通过这次“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大通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使人大代表更具体、更直观的了解了法院的各项工作,使人民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县人大领导和各位人大代表的认可、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确保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