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妥善化解谈恋爱债务纠纷
2015年6月,原告小萍与被告小尚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初期感情尚好,并且很快进入热恋。二人平时经常和各自的朋友相约到大通县或西宁市KTV唱歌、购物、吃饭、打麻将。小尚的工资有限很快就捉襟见肘,小萍在大通县从事个体生意,收入尚可,便拿出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小尚,由其去提款机取钱,供以上消费支出。前后总计支出现金合计8000.00元,并购买华为智能手机一部后。因二人感情出现纠纷,分手时小尚给小萍出具欠据一份,此后小萍多次索要,小尚拒绝给付,小萍遂诉至衙门庄人民法庭。
经过主审法官审理,并且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感情基础、借款经过,并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小尚承认自己在此事处理上存在不妥,并且当庭表示,同意给付小萍欠款和手机的支付款,并当庭给付。
通过该案例,法官提醒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在处理好感情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彼此的经济关系,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对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