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巡回法庭让村民深受教育

27.04.2016  11:24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在本县黄家寨镇东柳村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康某某无驾驶资格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乘康某甲),从大通县黄家寨镇索家村到东柳村,沿大通县黄家寨镇平乐村村道自西向东行驶时,碰撞到前方王某某停驶在道路南侧的三轮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告人康某某、乘车人康某甲受伤,两车受损。被告人康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庭后,承办人就危险驾驶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并就村民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使村民们提高了法律知识,为平安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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