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弘扬法治精神
活动之一:“送法进乡村”
2015年9月28日大通法院与西宁市档案局在大通县新庄镇红石崖村委会院内举行了“关爱暖民心、法律进农村”为民服务活动,我院民二庭法官为村民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发放《刑事案例选编》360册、《 大通法院“躬下身子、立起公信”主题实践活动图册》360本,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人次。普法宣传活动在群众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自该院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普法工作以来,结合上级法院开展的“躬下身子、立起公信”等主题实践教育,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对广大农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审判工作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全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活动之二:“送法进校园”
为加强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未成年人法制及安全意识,大通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于2015年10月13日来到大通县向化中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官们制作了六块宣传展板,印制了各类宣传材料。在宣传教育活动中法官们与未成年小朋友亲切交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的案例,提醒和教育在校的未成年人都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通法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活动之三:“送法进社区”
法官进社区是一种践行能动司法的创新实践。能动司法贵在“动”,贵在实践,贵在司法创新。法官进社区、法院与基层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就是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
2015年10月15日大通法院的法官来到大通县人南社区开展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等活动,直接与社区居民开展面对面释法工作。 在当天的活动中,附近小区的居民纷纷前来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尤其对于一些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及小额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居民向法官咨询。大家对法官走进社区来到群众身边,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解释各类案件立案、审理及执行的流程和解答社区居民关注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问题的行为高度赞同。“法官进社区”要求法官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当好法制宣传员、矛盾调解员、信息联络员、法律服务员,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在法院和社区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活动之四:“送法进机关”
大通法院行政审判庭联合县法制办公室于2015年3月27日到大通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和路政管理所,给大通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和路政管理所的行政执法人员讲解了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公路运输、路政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对这次活动大通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和路政管理所的领导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确保了宣讲活动的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活动之五:“送法进寺院”
为加强民族团结,深化“三基”建设,进一步加强寺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法官“八进”活动取得实效。2015年9月18日,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联合塔尔司法所、镇宗教干事在塔尔镇东庄清真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中采用挂图展览、发放宣传资料、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中我院塔尔湾法庭庭长唐永远同志结合实际案例讲授了《婚姻法》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回族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份,同时还对寺院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所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解答。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辖区内寺院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对法律基本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我院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进寺院”活动开了个好头。
活动之六:“送法进军营”
2015年 2月16日,大通县法院副院长王吉祥及法警队领导受院党组委托,前往武警大通县中队慰问了武警官兵,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带去了新春问候,并进行了法治宣传。
长期以来,大通县法院十分注重双拥共建工作,以双拥共建活动为抓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与驻地武警部队的联系和互动,争取武警部队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帮助和支持,特别是在法警训练、保障重大审判活动等方面武警大通县中队给予了积极支持。为感谢武警官兵,大通县法院每年在“八一”建军节、老兵退伍和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以案释法,受到了部队官兵的好评。
大通县法院还结合全市法院系统“躬下身子,立起公信”活动的深入开展,邀请驻地部队官兵到我院参加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观摩。2015年8月22日上午,60余名驻地官兵走进了该院刑事审判庭,旁听了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阿某诈骗一案的庭审过程。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庭审开始了,从宣读起诉书、当庭陈述、举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晰地反映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蜕变过程,官兵们通过对案件审理过程的旁听,不但在思想上受到了洗礼,更受到了直观的法治教育。“这种旁听案件审理的法制教育方式很直观,不仅增强了我们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政治素养,还真实地体会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更从中学到了法律知识,受到警示。这对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进一步知法、守法、用法都有很大的帮助。”在观摩庭审后,一名官兵感慨万分的说到。
活动之七:“送法进敬老院”
2015年10月9日在一年一度的“老年节”来临之际,大通法院副院长马成彪带领民事审判法官深入大通县新庄中心敬老院,为敬老院的67名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老年人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单行本及宣传材料201份,并用老年人听得懂的大白话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内容,重点讲解了老年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在当天的活动中,大通法院还为敬老院的老年人送去了价值2000元的水果等慰问品,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司法温暖老年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深受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活动之八:“送法进乡政府”
2015年10月14日大通法院副长马成彪一行3人深入大通县青山乡政府指导该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为该乡送去综治经费3000元。
根据大通县综治委的安排,大通县青山乡是大通法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乡镇。近三年以来,大通法院积极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依托审判工作,主动联系指导青山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年初制定联系指导计划;二是深入青山乡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传法律;三是每季度到青山乡开展一次座谈、指导,研究综治对策,帮助解决问题;四是积极为青山乡政府办实事,每年为青山乡政府资助综治经费3000元;五是年终对青山乡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听取青山乡政府关于综治工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