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湟中成全国生态示范县

13.11.2014  12:51
近日,大通、湟中两县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这是我省继贵德县、循化县、民和县、互助县四县之后,被国家确定的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的申报、审核工作。此次大通、湟中两县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将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在我省奋力吹响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号角声中,以丰富的植被、良好的水源涵养地被誉为西宁市“后花园”的大通县,借绿色发展的大潮鼓起风帆,加大大气和水污染治理、重拳实施企业治污、有序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湟中县则将生态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做好重点污染源防治,营造更加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打造生态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