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修工会法实施办法裁员需30天前开职工大会
时隔13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启动新一轮修订工作。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天召开,关系本市职工切身权益的上述办法的修订草案提请初次审议。修订草案规定,企业裁员需提前30天召开职工大会,裁员后半年内再招人需优先录用被裁人员。此外,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入会成为工会会员或将有法可依。
农民工等或可加入工会
修订草案规定,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增加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表述,扩大了工会会员身份条件的确定范围,解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入会问题,为其入会成为工会会员确立法规依据。
解读
上述法条如果通过实施,则意味着公司股东、农民工加入工会将有法可依。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芳解释称,“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长期以来一直是确定工会会员身份的唯一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就业形式日趋多样化,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大量原本主要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者进入城市加入到工人队伍中,还有部分职工股东直接参与企业股权分配。因此原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作为会员入会条件的规定已经不完全符合当前职工发展的现实状况。
裁员需提前向职工说明
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企业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30天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企业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依法”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此外还进一步规定,工会推动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解读
据介绍,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的过程中,实际上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因此,修订草案特别细化了工会作为代表职工维权的组织在参加有关监督检查、听取企业裁员意见说明方式、提出劳动处理建议、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具体程序。
而且,企事业单位如何裁员分流、住房公积金及社保如何缴纳调整、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修订草案也做出了须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修改,这些事项今后或须先经职工大会通过才可实行。
集体合同报酬设定下限
修订草案新增加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标准;未签订集体合同的应当按照当地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
此外,为解决实际中存在的协商不平等、企业推诿协商等问题,修订草案拟扩大平等协商的范围,在列举具体事项之外,增加了“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即可进行平等协商的表述。而且,对于拒绝后或者拖延进行平等协商,且拒不改正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解读
袁芳解释称,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是平等协商制度深入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普遍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的重要组成和保证。因此,草案特别增加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标准的规定。
□统计条例草案
数据“打架”如何破?以统计机构数据为准
市人大建议统一口径再公布
官方统计数据“打架”屡见不鲜,如何破?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北京市统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在作说明时表示,政府部门和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不一致时,草案规定拟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对此,人大财经委却提出异议——政府应统一口径再公布。
草案明确,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政预算,以及制定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等,应使用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的统计资料。
而针对部门间数据“打架”的问题,草案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指出,应当从根本上解决公布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而不是简单规定在出现不一致情况时以政府统计机构数据为准。因此建议考虑由市政府统筹整合各部门统计资料公布,避免同一数据由不同部门重复公布和部门间发布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最终将如何呈现在正式法规中,还需要“三审四通过”才能最终定论。记者了解到,此次常委会在立法程序上有了新的创新,该法规草案从原先的“二审三通过”变为“三审四通过”。法规的审议通过时间被拉长,主要是为了让委员把精力从对“字”的斟酌转向对“事”的研究上,而上述问题或将是审议的焦点问题之一。
>>其他亮点
提供虚假资料将被“曝光”
草案指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同时规定,对未经批准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对于拒绝或阻碍统计调查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草案规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此外,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统计资料,或是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的,将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视违法情节向社会公示。
公布统计数据需附加说明
在普通公众看来,一些专业的统计数字,难如“天书”。针对这一现状,草案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按照计划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并对指标含义、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计算方法、抽样调查样本量等情况进行说明和解释。
“盗用”统计资料可罚5万
草案规定,本市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统计资料,实现统计资料共享,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但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使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资料的,应当注明统计资料来源并如实使用。未注明统计资料来源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人事任免
两名市人大代表违纪违法被终止资格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天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两名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违纪违法被终止代表资格。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由朝阳区选出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陆海军,本人提出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陆海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通州区选出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王晨,因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晨的代表资格终止。
>>预算调整
拟增15亿元用于新机场拆迁生态项目
今年北京市计划调增18亿元资金,用于两个工程的生态环境项目,其中,15亿用于北京新机场主体工程征地和拆迁工程的生态环境项目。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北京市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时,透露上述信息。
根据2015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追加资金项目安排,今年建议追加资金项目包括社会事业项目、资源能源项目、交通设施项目、生态环境项目4类共6项工程,分别是:北京天坛医院迁建、京台高速、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小红门再生水及再生水利用项目、2015年平原造林工程、北京新机场主体工程征地拆迁。其中,北京新机场主体工程征地拆迁的工程地点位于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总投资238亿元,今年拟调增资金15亿元。(记者 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