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天整治环境建设宜居湟中

16.04.2015  11:07
  “环境美实际上是最基本的民生,让广大群众生活在干净、整洁、美丽的环境中,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所在。”4月15日,湟中县召开全县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决定从4月15日至9月15日,利用15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治理、旅游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提升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为主的村镇及旅游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县长赵冬表示,要打好环境综合治理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建设美丽宜居的新湟中。
  湟中县此次将市级的100天整治时间延长到150天, 直至9月旅游景区旺季结束,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河道水域、园林绿地、旅游景区等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实现道路平整畅通、交通秩序井然、卫生干净整洁、村容镇貌优美靓丽、绿化品质提升,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的目标,全面提升湟中文化旅游品牌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
  为了确保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根据工作任务,湟中县将全县整治工作划分为六个片区,两个专项工作组,分片、分类开展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做好鲁沙尔和塔尔寺大景区、多巴新城及其他各乡镇环境卫生、村容综合整治,109国道、315省道和西久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两个专项工作组通过负责绿化美化提档升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两项具体工作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针对塔尔寺大景区,湟中县从旅游环境卫生保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文明出行宣传、健全完善投诉机制等方面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景区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非法行为,深入开展“疏堵保畅”行动,切实改善景区交通环境,为广大游客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旅游环境。
  湟中县还要求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既要打集中整治“歼灭战”,也要打防止反弹的“持久战”,实现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结合“百日行动”,健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交通秩序维护、市场管理、市政设施管护等一系列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用制度管理,特别针对“高原美丽乡村”,完善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村规民约等制度,以制度固化整治成果。湟中县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权明晰、运作规范、相互配合、有效监督的管理新模式,真正形成点上集中突破、线上有效延伸、面上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