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将开展为期150天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21.11.2016  20:04

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西宁市将组织开展为期150天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为。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冬春季大气污染特点,冬防期间,西宁市主要加强扬尘污染防控、燃煤、燃料燃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焚烧管控、工业企业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等方面管控,确保各项污染因子浓度不断下降。

  冬防期间,西宁市严格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市规建局制定冬防工作标准、要求,并牵头组织开展冬春季停工前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巡查检查,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照标准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立即实行全面停工整顿,并依照《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冬防冬治期间,停止所有拆迁、渣土挖运作业,关闭市区所有弃土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渣土和建筑垃圾入场倾倒。在道路保洁方面,制定冬春季道路洒水(喷雾)、清扫(清洗)、保洁方案,组织开展道路扬尘冬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夜间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力度。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定全市交通疏导和限行管控方案,特别要全面落实重点区域范围内的高污染车辆限行管控工作,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科学合理疏导交通,最大限度减少因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利用“黄标车、渣土车管控系统”,切实全面落实黄标车、渣土拉运车辆限行管控,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高污染、不符合标准要求车辆查处力度,禁止“冒黑烟”车辆和外埠机动车排气不达标车辆进入市区主要道路。对非移动源施工机械(车辆)开展全面调查检查,禁止施工机械使用劣质柴油,禁止机械(车辆)超标、“带病”运营,禁止机械(车辆)在国省控点位周边作业。

  同时,西宁市还将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炭的二级网点,一经发现吊销其经营资质。结合四大电厂实际,制定冬春季用煤限控方案,杜绝劣质燃煤发电。组织开展冬春季煤烟尘专项检查,从严查处燃煤锅炉冒黑烟、小火炉冒烟、餐饮业煤油烟污染、焚烧垃圾、落叶等违法排污行为。并且还将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

  据悉,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市大气办督查组等督查单位加大对冬防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并将相关情况向市纪委反馈抄送;市纪委对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人和事及时进行问责处理,推动冬防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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