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本太赴大通县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立法调研
为了做好《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立法工作,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带领省人大农牧委主任委员陈世庆、副主任委员贾惠清等一行5人,赴大通县开展了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防火监控系统、东峡林场“三防”管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察汗河国家森林公园、鹞子沟景区、宝库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并现场听取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汇报,对大通县利用高科技进行森林草原防火预警、成立全省第一支森林专业扑火队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了建议。
邓本太副主任强调,一是进一步加大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投入力度,确保重点林区动态和固定视频监控点全覆盖,消除监控“盲点”,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不断提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指挥的综合防控能力。二是管控系统软件建设单位要继续完善软件系统功能,确保管控系统不仅能及时发现火情,而且能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地点、面积和火情发展趋势等,为防火应急指挥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普及防火知识,鼓励群众文明祭祀,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群众预防火灾和保护森林、草原的责任意识。四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和大通牛场、大通牧场等重点防火单位,要建立防火责任制度,配备防火巡护人员,加大巡查和野外用火监管力度,严防死守,消除火灾隐患;建立专业和半专业的火灾扑救队伍,不断提高其火灾处置能力,在防火工作和火灾扑救中发挥骨干作用。
调研结束后,邓本太副主任要求农牧委在立法工作中践行“三严三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省人大各专委会、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农牧方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吸纳合理意见,修改完善条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使条例更加符合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和大通县森林草原防火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大通县生态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