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联播关注我省“阳光低保”
近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以《青海:吃低保先要晒“家底”》为题,用1分19秒的时间播报了我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和成功经验。
为了让困难群众享受低保政策,自2012年起,大通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14年起,大通县大力推行“阳光低保”制度,打破了低保评审受指标限制的旧模式,进一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规范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杜绝了低保“抓阄”“关系保”“人情保”“拆户、并户”“轮流坐庄”“平分低保”等现象。同时,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归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时足额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兑现到低保户手中。对城镇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农村低保档案实行一村一册。对城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中无劳动能力、无家庭收入的家庭建立绿色卡片,一年核查一次;对低保对象中家庭收入变化不大的建立黄色卡片,城市按季、农村按半年核查一次;对家庭收入不稳定,家庭成员变化大的家庭建立红色卡片,城市按月、农村按半年核查一次,做到规范管理。
自从推行“阳光低保”政策后,大通县民政部门将原先的由村委会申报农户家庭情况,改为农户个人到乡镇申报,乡镇人员要100%入户调查,对评审没有异议的申请人公示,县级民政部门最后还要按照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核查时,协调银行、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采取信息比对与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传统方式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及时清退。
据了解,大通县对2012年10月前审批的5337户城市低保家庭15563人进行核对,经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单位取证后核实,有1190户2426人超出城市低保范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1022人作出减人减资的决定。2014年农村低保对象比上年减少1738户,上半年节约资金305.98万元。大通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马凤英说,以前的农村低保完全是村委会说了算,自从实行“阳光低保”政策后,很好地杜绝了优亲厚友的现象,真正实现了“阳光低保”。(赵俊杰 贺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