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不言苦 追求无止境
她深知调解不仅能使案件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而且能达到法律、社会、政治、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工作过程中,她注重每个案件的调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不断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多角度地化解纷争。记得在一件离婚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争议较大,且双方家属积怨较深,双方当事人多次托人来说情,希望在判决时能偏向自己。但是在判决后,由于双方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均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经过索南江措多次的耐心解释,双方气消了,理通了,欣然接受了判决结果,在法官的温情感化下,案件最终得以妥善处理。
杂多县位于青藏高原南部,自然条件艰苦,群众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矛盾由于交通不便得不到及时解决,严重影响着牧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几年来,索南江措每年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下乡办案。杂多县人民法院人员少,特别是能够运用藏汉双语开庭的法官更少,许多案件因为无法请到翻译一拖再拖。她参加工作以来,又担任起了翻译的角色。因为语言和文字的差异,特别是法律术语更难翻译,所以她经常加班加点,查藏汉词典,最终较为顺利地完成翻译工作,为牧区法院工作维护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心尽力。
作为一名法官,她知道在老百姓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她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只要和她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不拿当事人一分钱,不吃当时人一口饭,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坚持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利所迫,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工作以来,没有接到过一起群众投诉,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原则。
一直以来,索南江措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 “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在情与法之间,她执着地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用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新时代女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坚持不懈地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