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取公积金5年内不准贷款

01.03.2016  13:39

   近日,西宁市公积金中心严厉打击杜绝套取、骗取、骗贷公积金等违规行为,对持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将依法、依规限制其公积金账户,规定5年期间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手续。

  据了解,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良性发展,更加有力地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杜绝套取、骗取、骗贷等违规行为,近日,西宁市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发布了严厉打击杜绝套取、骗取、骗贷公积金等违规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自发布之日起,凡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根据规定,由西宁市公积金中心责令其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同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我市公积金政策的逐渐放开,市民提取公积金的用途越来越多,买房、租房、大病、交物业等都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便利,但是由于购房、大病需要材料多,手续复杂,很多非法中介做起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业务,帮助客户,伪造租房合同、开具相应发票、提取公积金。

  西宁市公积金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有证明材料均要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办理。若发现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对其账户限制5年内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手续。对已套取成功的资金,责令其全额退回,其骗取行为将上传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通报其单位进行处理。这位工作人员提醒,缴存职工一定要保管好房产税务和身份等信息,以防被非法获取,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6130926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