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税局注重处理好“四个关系”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
一是充分认识双重领导的优势,处理好地方党委领导和上级税务机关指导的关系。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按照规定,坚决服从地方党委对党建工作领导,并认真履行对所属地税机关的指导职责,针对性地指导所属地税机关的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深入协助完成组织收入各项任务,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教育和管理,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与地方党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传达反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重领导的优势,协力推进地税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充分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处理好思想先行与实际推动的关系。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正确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任务和要求,坚持用中央、省委、税务总局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同时紧紧抓住“做”这个关键和“改”这个重点,引领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不断修正错误观念、深化思想认识,将思想落实在行动上,促进党员干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的重要举措,处理好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的关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扩展到全体党员,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地税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自己进一步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导带头作用,带头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层,带头坚持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担负起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任务,亲自指导推进。同时,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进一步坚持全体党员参与,使每名党员都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在学习教育中锤炼自己的党性和品德。
四是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税收工作的推动作用,处理好“两学一做”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当前的组织收入、加强征管、完善服务、优化税收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动力,用其他各项工作成果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的成效,切实做到“两学一做”与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责任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