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

15.01.2016  19:23

 

省各电信运营公司: 

     为切实保障正常通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防范与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通信网络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号)及1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前期开展的“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延期至2016年4月30日。同时,结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涉及通信行业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技管结合、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针对重点电信业务中存在的违规出租、违规使用、违规经营、主叫号码传送不规范等问题,突出抓好重点电信业务清理规范,大力加强技术防范管控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受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工作监督检查与责任考核力度,完善固化相关工作机制,着力实现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电信业务经营秩序有效规范、通讯信息诈骗传播渠道有力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坚决惩处。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整顿规范重点电信业务经营秩序  

  1.严格规范语音专线出租业务。一是进一步健全语音专线用户资质审查和业务出租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无审查、审批出租语音专线,严禁向个人出租语音专线,严禁无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租用语音专线经营呼叫中心业务。强化业务出租合同的责任约束,合同中必须明示允许传送的真实有效主叫号码或号段。二是全面落实语音专线出租备案与检查制度,要求所属市(州)、县各级企业认真填报出租专线的客户资质、使用用途、线路类型、接入位置、对端接入设备类型、允许传送的主叫号码等信息,并定期抽查复核。  

2.切实规范“一号通”、“400”、商务总机业务。严格落实上述电信业务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用户登记信息核实,严禁向个人用户提供“400”、商务总机业务,“400”、商务总机业务真实落地号码必须为申请单位实名办理的电话号码。对用户资质发生变化的,要建立复核制度,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3.加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青通联〔2015〕1号),加大对违规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行为的整治力度,严禁各类社会营销渠道为持有居民身份证之外的有效证件的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对未实名登记用户,各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完成实名补登。同时要加大力度,全面清理解决网络宽带地址虚假登记问题。  

4.从严管理社会营销渠道。一是严格执行社会营销渠道代理资质审核制度,加强代理行为监管,严禁社会营销渠道转租转售或代理发展语音专线、“一号通”、“400”、商务总机业务。二是今后涉及语音专线、“一号通”、“400”、商务总机业务的用户资质审核、实名认证、签约开户、投诉复核等环节均须由省级公司负责,并承担管理责任。  

5.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行为。严格落实《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垃圾短信息治理工作流程,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管理,将所有端口号码纳入垃圾短信息监测系统,防止利用端口群发垃圾短信息行为的发生,确保短信息服务合法合规。

  (二)坚决遏制虚假主叫传输

  6.完善“+86”国际虚假主叫处置机制。认真对照《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等技术标准以及《关于加强国际来话中“+86”主叫号码传送管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3〕248号)要求,对工作中主动发现或用户举报的国际来话中“+86”国际虚假主叫,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拦截处置。

        7.全面实施语音专线主叫鉴权。各公司要组织所属市(州)、县二级基层企业,加快完成老旧设备改造,全面落实语音专线主叫鉴权机制,对未鉴权的主叫呼叫一律进行拦截,除特殊用户外,不得传输主叫号码为空号以及设置主叫号码禁显的呼叫,坚决遏制虚假改号呼叫通过语音专线落地传输问题。  

  8.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各公司要建立必要的网内技术监测手段,对发现的虚假改号呼叫,固定证据后进行技术拦截。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网间虚假号码呼叫的联动处置机制。  

  (三)大力加强技术防范管控工作   

  9.推动本地电信网防诈骗技术手段建设。各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短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各类型垃圾短信息拦截效率最大化。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应积极寻求集团公司支持,建立诈骗(骚扰)电话监测和处置手段,提高通讯信息诈骗技术防范能力。  

  (四)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电信业务行为。对工作中主动发现的或社会举报的涉嫌违法违规经营IP电话平台、提供IP电话落地及网络改号服务、经营呼叫中心业务等线索,要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查处,并列入违法违规电信业务经营者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通报公安机关落地查人,形成震慑效应。  

  11.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查处工作。针对涉嫌利用本地电话号码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的行为,要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由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号码关停、涉案线索快速查询和调查取证等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对公安机关发现、核实并书面通报的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号码,比照《青海省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码号关停的工作机制执行。  

  12.严打“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无线电、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工作督查与责任考核  

13.加强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考核。省通信管理局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的、以及在行业管理中发现查实的涉及各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将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省级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依据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程度严格扣分。

14.强化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各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自查自纠工作机制,明确自查重点与标准要求,针对重点电信业务、关键业务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深入自查与集中整治,不留死角。省通信管理局将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省级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重要依据。  

  15.加大处罚力度。对上述工作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或者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六)加强社会监督举报与宣传引导  

  16.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各公司要加强社会举报渠道建设与对外宣传,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加大举报受理力度,及时对举报投诉予以有效处理和反馈,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17.加强公众教育与宣传引导。一是建立宣传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工作进展,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二是及时通过手机短彩信向用户发送防范通讯信息诈骗预警类、提醒类信息,并综合利用营业厅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通过制作播放视频材料、悬挂警示标语、张贴防范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经常性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通讯信息诈骗的意识与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行业社会形象与公信力,是落实行业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根本要求。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部署,严格责任落实。省通信管理局成立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管理处,统筹推进全省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公司要紧紧围绕制度完善、手段建设、业务整顿、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与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具体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有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管理闭环,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业务监管。进一步严格语音专线出租、“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业务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电话“黑卡”、网络宽带地址虚假登记等问题。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问题整治。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的力度,加强对发布、销售改号软件等行为的打击,最大限度切断通讯信息诈骗犯罪的传输渠道。三是突出抓好手段建设。抓紧提升技术手段,涉及企业内部自建技术手段的,各公司要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并向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部门开放监督管理权限。四是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各公司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建立完善全要素、全覆盖的管理制度规范,每项制度内容都要有具体要求,有培训、有检查、有考核、有追责,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内控水平。

(三)完善信息通报与沟通反馈机制

        各公司应于1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每月10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书面报告上月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查处违规出租电信线路、拦截非法主叫号码、查处违规非实名办理电话卡和上网卡、依法关停涉案违法号码、查处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等情况与数量。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公司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查堵漏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将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对通讯信息诈骗的高压打击态势,巩固工作成效。2016年3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联系人:何洪流        联系电话:820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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