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3.11.2017  18:47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张普

   近日,有市民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询问:小区业主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申请?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或者社区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方案,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改造。施工完毕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所需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维修资金情况的处置办法等内容。

  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件、程序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