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属医疗机构,省级有关行业系统、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53号)和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卫妇幼【2014】5号)精神,确保我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长:王晓勤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王廷军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
毕玉华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
李榆林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
朱同林 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处长
王心阔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处长
靳培德 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处长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主动公开)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