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青海省妇幼保健协会的批复
22.07.2014 13:4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成立青海省妇幼保健协会的请示》(青妇院〔2014〕40号)及青海省妇幼保健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及会员单位建议名单悉。为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我省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为全省广大妇幼保健和产儿科工作者及热心于妇幼卫生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一个协作、交流的平台,经研究,同意成立青海省妇幼保健协会及人员名单建议。办公地点设在省妇幼保健院,请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此复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2.07.2014 13:45
“青海学者”赵生秀捐建“护理关爱基金”
为支持省人民医院护理学科建设、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