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系统、行业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发〔2008〕4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为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及时、高效的学习平台,现就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推荐平台,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多途径更新理论知识,提高实践技能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
三、培训方式
学员登陆“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华医网”(网址:WWW.91huayi.com)免费注册会员后,即可选择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学习,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他专业进行学习。经在线考试合格后,可通过学习卡直接在“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华医网”申请学分。
学员也可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的其他医学教育网站,选择相关专业学科学习,并获得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学习时间
华医网学习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底。
为确保培训效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