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政治责任 推动打“伞”破“网” ——西宁市纪委监委四措并举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纪实

24.10.2019  16:25

  铁拳打“伞”,守护夏都西宁;利剑破“网”,扬起清风正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政法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动真碰硬撕破“关系网”,深挖彻查打掉“保护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截至目前,全市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数字的背后,体现了西宁市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

  数字的背后,是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吹响,一场荡涤黑恶、清除污垢、摧毁黑恶势力的风暴在高原古城西宁大地迅速掀起。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强不强的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在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场合,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出系列安排部署。为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纪委书记直接上手查处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由纪委副书记直接参与查办。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参照市纪委监委的做法,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督促会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谋划推进。中央督导组督导问题反馈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常委、委员带队,设八个监督组,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督导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根据《西宁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市纪委监委落实整改措施,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四个方面逐项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同时,按照省纪委要求,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打伞破网”百日攻坚行动,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紧盯“直接涉黑、袒护包庇、间接助长”三类“保护伞”,对重点线索和案件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做到一周一督办,半月一汇总,确保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整改。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24次研判会议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结合西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针对中央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组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和市纪委本级受理的未办结问题线索,建立领导包案制,采取班子成员包案督办、重点督办、下沉督导、分工包片等方式,通过工作例会、点对点对接,对重点案件及时分析研判,紧盯不放,提高“打伞破网”的精准度。

  在整改落实中,及时通过召开专题会、案件分析会,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将分工联系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履行责任情况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

  为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个都不放过”,市纪委监委找准靶向、主动出击,核查组全体人员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履职尽责、甘于奉献,放弃节假日休息,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经常工作到深夜,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人民的满腔挚爱。

  二

  打掉黑恶势力头上形形色色的“保护伞”“关系网”,才能净化党风政风,使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整改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制落实,确保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导组督办的案件线索核查全部“清零”、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全部“清零”、问责的问题线索核查全部“清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途径,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上运用网上举报系统、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的打击重点、举报范围、内容和方式。为扩大举报面,在公安机关向全社会张贴的通告中增加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扩大群众的知晓率;线下结合“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制作省纪委扫黑办发布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通告》宣传海报,张贴在公共场所明显位置,通过《西宁晚报》连续刊登宣传《通告》内容,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单位转发了《通告》,并要求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传达学习,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形成了全民动员、广泛参与、主动监督的浓厚氛围。自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新增问题线索201件。

  严格按照“三个绝不放过”要求,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案情复杂的案件采取提级办理,集中攻坚,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逐案过筛、循线深挖,不让一个“保护伞”漏网。如在查处朱某被持刀砍伤案中,通过认真调查核实,发现办案人员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对此,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对负有责任的陈某某等4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4人做出了组织处理。同时,为达到以案促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向该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抓好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

  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才能事半功倍。市纪委监委聚焦线索、凝聚合力,加强与上级机关联系沟通,将上级纪委监委和上级政法机关督办、交办、转办问题线索作为接收线索的主要渠道。强化协作配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试行)》和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等具体工作事项,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侦办立案的涉黑涉恶重要案件同步介入、同步核查,深挖其背后公职人员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整改落实期间,市纪委向省纪委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13件15人,向市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14件9人。收到全市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2件60人,并有效进行了分类处置。

  市纪委监委统筹各方、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主动对接,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其间,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重点督办的46个重点案件,采取“逐案过筛”的方法,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全面深入摸排,深挖细查有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有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如,在核查刘某某减刑案中,通过深挖彻查,使多名违规办案人员在逐案过筛、循线深挖的过程中现了形,在刘某某减刑案中负有责任,先后对六人立案审查并作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快速移交和联动办案,对上级督办件和交办件以及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成立专案调查组,快查快处,既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组织,又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严格落实“双向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公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对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存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签字背书,防止线索遗漏流失。截至目前,共对公安机关侦办的30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双向签字背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已处置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复核工作,市本级提级复核7件,县区复核40件。对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宋某某等人涉嫌诈骗案件开展评查,从中发现市司法局下属公证处1名工作人员的问题线索,对其立案调查后作出了处理。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始终对惩腐打“伞”形势有着清醒认识,对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压得实,才能使工作紧起来、实起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未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及“零立案”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把联系地区党委政府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作为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主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将分工联系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教育、民政、政法、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金融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2018年1月以来受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大起底”“大筛查”,认真排查问题线索,深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向市公安局党委、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工作建议,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中央督导组问责清单反馈后,市纪委监委召开问责线索安排会,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深化细化整改措施,统筹人员力量,抽调市纪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5个问责线索核查组核查问题线索。同时,每周听取问责线索进展情况汇报,逐个找“病灶”,开“药方”,对重要情况处置、案件查办及时协调调度,持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扫黑除恶,务必铁帚除尘、露头就打;务必综合治理,打早打小。西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西宁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