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扎实履行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两个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民宗委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在民族宗教领域贯彻落实,确保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省民宗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迅速对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和风险排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及时成立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主动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暂停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取消所有宗教活动,严格宗教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充实值班力量。委党组组织3个督导组,深入西宁、海东市11个县区的39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实地督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地,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委机关纪委认真做好政治监督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对省民宗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行政治监督。同时,做好春节期间“四风”情况报告,坚持“零报告”制,每日按时报送“四风”情况,截至1月30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情况。每日及时向驻委纪检监察组上报我委出省、返宁、居家观察人员情况,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动态情况。
省民宗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把投身防控疫情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机关纪委通过政治监督、“四风”监督、日常监督,加强党员干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情况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以监督实效保障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