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研究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

09.01.2016  10:02

  经济日报北京1月8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透露,发展改革委正研究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以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李朴民表示,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要求,发展改革委将从推进产城融合、继续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带动作用、启动实施“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等方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也进入新阶段。随着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依靠拼资源、拼投入的粗放式农业发展道路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从国际经验来看,日韩等国家为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竞争力,都从完善农业产业链和供应链,发展“第六产业”等方面着手。“所谓‘第六产业’,实际也就是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一加二加三等于六,一乘二乘三也等于六。这些国家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对于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要的借鉴。”吴晓说。

  针对社会上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存在“不以为然”或者“不知道如何办”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副巡视员邱天朝表示,如果传统市场简单交换下的产业关系是农村经济1.0版的话,那么上世纪80年代的乡镇企业、90年代以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可以理解为农村经济的2.0版、3.0版,而现在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则是农村经济的4.0版。

  《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任务目标与基本原则,也确立了推进产业融合的三个着力点,即发展多类型的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化的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链和农户利益联结模式。

  “所谓多类型产业融合方式,就是除了强调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产业集聚外,还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开发农业的多功能,大力发展新型农业业态等。”吴晓说。

  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就是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培育农村新兴经营主体,探索建立新型合作社管理体系,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

  创新产业链和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就是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的利益联结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我们强调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合作形式,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者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该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收益,同时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将与这个利益联结机制挂钩。”邱天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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