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发出的四类民生大红包惠及数万人
今年第一季度,省民政厅发出的四类民生大红包惠及数万人。
民生兜底红包:年初,我省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50元,达到45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350元,达到3320元;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城市最低生活标准1.5倍计发,轻、中、重度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50%发放;城镇低保家庭取暖补助提高250元,达到1000元,新建农村困难家庭取暖补助制度并按每年每户800元标准发放补助金。
养老服务红包:继续以西宁、海东和藏区6州州府所在地为重点,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一季度,全省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超过12万人次,有效带动了全省家政服务业发展。从2017年度省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初步预留3213万元启动农牧区孤寡老人代养服务,初步预留2500万元新建100家农村互助幸福院;从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初步预留7788万元新建3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织2016年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第三方评估,制定完善2017年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实施方案。
儿童关爱红包:启动全省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举办培训班,对全省专项行动作出再强调、再动员。
惠民助民红包: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0元。草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拟将去年5个试点县扩面到今年8个市(州)16个县(区),惠及农户46.8万户、四类民政对象12.1万户。(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