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22.12.2017  00:38

  12月19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会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学军主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纠正“四风”取得重大成效,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一针见血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自己摆进去,逐一自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问题整改,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要结合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通知》精神,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良好作风和精神面貌,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