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红十字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17.01.2017  21:02
  1月13日,省红十字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二届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会长刘华芳结合红会工作实际,对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月13日,省红十字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二届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会长刘华芳结合红会工作实际,对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深入贯彻省十二届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按照王国生书记讲话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二是要结合红会实际,认真把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业务部门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修订完善2017年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做到“四个清楚”,即对重点工作内容清楚、重点工作节点清楚、方法步骤清楚、目标要求清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三是要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牵头做好2017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筹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制定2017年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部室的责任分工,逐一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做到经常督促检查,不断增强我会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严肃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