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传达学习六个公务支出经费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部署要求,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会议、省内外差旅、外宾接待、公务接待和培训等经费管理,近期,省财政厅等部门修订并下发了《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六个一般性公务支出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切实执行好这六个经费管理办法,9月16日上午,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省人大各专(工)委办公室和办公厅各处室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同志,传达学习6个经费管理办法,对有些容易引起分歧的规定进行统一和明确,提出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执行制度的具体措施。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办法的主要内容,了解了与过去老办法相比较作出的新规定和不再执行的旧规定,掌握了今后执行新办法的主要操作程序和要求,为今后执行好六个经费管理办法创造了条件。同时,还对编制好2015年机关预算,各部门政府采购以及做好第四季度的专项经费支出工作作了安排和说明。
黄河成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提出要求,他说,六个办法制定的非常好,对各项工作规定的比较严格、规范,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中都有追责制,违反规定的要受纪律处分。有了制度我们就要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办法的规定也是穆东升副主任和蔡德贵秘书长对我们工作提出的要求,希望大家将会议内容及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传达到本处室的每一位同志,做到人人皆知,确保执行过程中不突破、不走样。他说,为了便于大家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办公厅行政处已经将国家、省上和机关行政后勤方面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进行了汇编,近期印发全机关,让大家全面了解掌握行政后勤方面的各项规定和办法,为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工作创造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