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三条措施” 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05.09.2017  13:12




    9月4日,乌兰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转发<青海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奋斗目标十三条措施>的通知》,乌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文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当前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全院干警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借鉴省公安厅的经验做法,采取“四项举措”,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院各部门要深入领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高远谋划,深度体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治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执行没有例外。

    二是严格公正司法,彰显公平正义。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治的生命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在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上下功夫。深化审判执行权利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要把执法办案作为法官的一项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做到严格司法、公正办案,规范行为、廉洁自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立足本职,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法院的第一责任,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应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上级改革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拓宽信访接访渠道,落实好专职信访接待制度,信访接待人员要坚守岗位、要履好职责,切实保证群众来访有接待、有引导、有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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