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天气晴朗、寒风徐徐。省红十字会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统一安排,在西宁市中心广场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暨“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018年12月4日天气晴朗、寒风徐徐。省红十字会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统一安排,在西宁市中心广场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暨“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第5个国家宪法日,中心广场人头攒动,早起的人们正在用各种健身器材锻炼身体、广场舞队员们正在欢快的歌声中舞动着、过路的行人为了生计匆忙着。但随着省直机关所属各单位宣传队伍的到位,吸引着人们逐渐都放慢了动作、停下了脚步。广场上条条横幅处处挂、各色彩旗迎风飘,各样展板处处林立、色彩斑斓,烘托着节日的气氛。
省红十字会为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公民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效力,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主题,悬挂“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内容的横幅,摆放宣传展板5块,组织干部职工在中心广场展位走动发放《宪法》、《红十字会法》、《昆仑博爱》杂志、红十字起源与发展等书籍和宣传资料1000余册,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践行了社会团体维护宪法、宣传宪法的职责。
下一步,省红十字会将结合本单位官方网站、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品牌项目、博爱家园、精准扶贫等工作,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丰富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多领域维护宪法、宣传宪法、践行宪法,履行宪法赋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