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一行到玉树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13.07.2017  20:44







        7月8日至10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一行二人到玉树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分别听取了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杂多县人民法院、玉树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相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考察了上述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机构人员建设和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刘方株、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韩辉和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金生陪同调研。

        听取汇报后,郑学林对玉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近年来玉树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心、服务和保障三江源绿色发展大局,思路清晰、重点明确,行动自觉、措施有力。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各项任务要求,系统化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在机构建设、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等方面都有很多亮点,为全国法院提供了不少可资借鉴的新鲜经验。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郑学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我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并取得重要成就。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来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强化政治自觉,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践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二是审理好案件,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意义重大,重点案件对社会影响深远。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州党委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好每一个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打造精品案件,充分发挥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能动司法、主动司法,发挥司法教育示范作用,提高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自觉性。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环境资源司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网络媒体、专题活动等形式,因地制宜,引导公众重视生态环境资源工作,切实提高公众知法守法意识和环保使命感,让全民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当中,呵护人类命运共同体,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