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开展学校食堂及小餐桌食品安全秋季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和小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西宁市从9月1日至10月21日,结合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和新建、搬迁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学校食堂和学生“小餐桌”经营者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制度,主动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是严查严管,严控风险。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凉拌菜等,严把食品留样关,严厉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基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坚决依法取缔。
三是加强值守,做好防范。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督促学校食堂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
专项整治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教育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