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以“学”“讲”“论”“考”扎实做好《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青海省国税局党组主动作为,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2015年《准则》和《条例》颁布之初,及时在省局刚建成的全国税务系统廉政教育基地专门开辟独立板块,详细宣传《准则》《条例》相关内容。在2016年的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局党组将3月份定为《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月,把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当作推进《准则》和《条例》落实的有效抓手和重要举措,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通过打好“学”“讲”“论”“考”组合拳,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掀起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热潮。
一是深入“学”。全省各级国税局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政治学习、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及其他党规党法,结合对省纪委五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入了解和掌握其深刻内涵,做到学习内容和学习人员的两个全覆盖。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对《准则》和《条例》进行解读,深化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在青海国税门户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条文释义及各地的主要做法,供大家学习交流,为贯彻实施《准则》和《条例》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为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奠定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着重“讲”。抽调一批纪检业务熟、工作经验足、授课水平高的同志组成《准则》和《条例》宣讲团,在省局机关及全省8个市州级国税局和东川工业园区国税局进行了9场巡回宣讲,各市州国税局精心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视频会议聆听宣讲,全系统受众面达到90%。通过宣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理解《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熟知内容,明确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只有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才能向《准则》倡导的标准看齐,进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加强廉洁自律,守住底线,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加强“论”。各级国税机关“一把手”和省局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本局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省局各支部会上作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交流发言,以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实际行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市、州、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税局和省税务干部学校“一把手”在省局组织召开的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汇报会上,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进行汇报。各地共组织5场以“守纪律讲规矩靠自律还是他律”等为辩题的主题辩论赛,组织4场以“学习《准则》《条例》之我见”等为主题的演讲赛,使《准则》和《条例》的基本理论知识在辩论和演讲中进一步加深理解。
四是严格“考”。在《青海国税报》刊登《准则》和《条例》有奖问答100题,系统内所有干部职工都参与了答题,并对答题结果进行抽奖。各地区国税局对本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人员限时进行补课补考。通过考试,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学习党内法规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熟悉《准则》、《条例》的内容,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
(责任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