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单独落户入学出现难题
21.01.2015 17:06
本文来源: 青海热线
“孩子一个人的户口在城西区,因考虑到孩子入学,想把丈夫的户口从城北区迁到孩子的户口上,不知道能不能办理?”近日,市民张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和丈夫结婚后,户口一直没有并在一起,她的户口随父母在城西区西关大街,丈夫的户口在城北区,孩子出生后随她把户口落在了父母户口上。后来她又随父母把户口迁到了省商校附近的一套老房子处,原来的户口上就只有孩子一个人。
张女士说,现在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可是学校说户口上没有监护人不能入学,想把丈夫的户口从城北区迁到西关大街和孩子在一个户口上,但因房产证上是自己父母的名字,房产证权属人与户主姓名不一致,丈夫的户口无法迁入。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能把房产证上的姓名改成她或者丈夫的名字,才能按规定办理落户。张女士告诉记者,因自己还有姊妹,如果为了迁户口把父母的房产转到自己名下,怕有些不合适,可是不转丈夫的户口,孩子入学又成了问题。为此张女士有些苦恼。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据介绍,按照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落户,不能单独落户;已婚子女确实无住房的,凭相关证明可以把户口落在父母的户口上。为了防止人为择校现象,所以孩子入学时房产证和户口本的信息必须一致。如果张女士夫妻确实没有住房,可以到房产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后,才能把户口落在父母的户口上。
本文来源: 青海热线
21.01.20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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