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08.05.2014  19:34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省安全监管局拟于2013年10月底在西宁市举办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部门尚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和执法证到期需延期换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实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监管执法程序等);

(三)职业卫生监管实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四)事故调查处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 有关要求

(一)本期培训班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承办,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省宣教中心届时通知。

(二)请各市(州)安监局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辖区内安监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培训。2014年起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与岗位津贴挂钩。

(三)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将辖区内参训人员报名回执汇总表报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0971-6365612  斯琴)。

(四)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是从事执法监管业务工作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各参培人员要认真填写《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张贴照片,并附蓝底电子照片),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到时交会务组。此外,要围绕如何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执法能力撰写一篇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论文占考试成绩的20% )。

(五)各参培人员在参培前要做好工作移交,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培训结束后,学员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六)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的食宿统一安排(西宁市只安排午餐),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附件:

1.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

2.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汇总表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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