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对海东市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近期工贸行业重点工作部署安排,8月2日至3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海东市乐都华夏水泥有限公司、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和作业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隐患问题26条,下达执法文书2份,要求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监管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的事要常抓不懈,排查隐患不能放松”的理念,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部署,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冶金、有色、水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查缺补漏,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要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专家查隐患、技术搞帮扶”活动,依托地方中介机构,组织对冶金、水泥等高危企业全面开展一次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安全会诊,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巡查管理制度。针对检查通报问题,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扎实开展“回头看”,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工作,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三要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之中,全面辨识公司工艺流程、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行为环境、管理措施及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补充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风险点防控责任,开展危害因素整治,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安全风险。指导和强化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突出抓好转岗、调岗、新进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做实作业监护、岗前考核等工作,确保上岗操作人员具备符合作业要求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
四要继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围绕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和专项整治重点部署,聚焦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力量对本辖区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水泥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对未落实自查自改要求、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予以曝光,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不符合建筑规范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