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开展新提任处级干部任职前集体谈话
4月18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宁安对新提任处级干部进行任职前集体谈话,要求新任职处级干部要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放心的合格党员领导干部。
陆宁安指出,这次选拔任用干部,是局党组结合我局干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通盘考虑、慎重研究而决定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了程序严谨、公开公正,优化了我局干部梯队和干部结构比例,达到了预期目的。
陆宁安要求,新提任处级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国家机构改革带来的历史机遇,以良好的作风形象投入到新岗位工作中去,不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事业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更好的发展。
陆宁安强调, 一要 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坚定理想信念,胸怀大局意识,坚定不移坚持党组领导,执行好党组决定,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要 牢记宗旨,切实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自身本领提升,勇于担当奉献。 三要 坚决维护团结,把讲团结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作为一种境界来追求、一种能力来培养、一种责任来强化,加强沟通协作,努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政治生态。 四要 廉洁守纪,牢固树立“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谨遵法纪不出轨,严守法纪不越界,自觉提升道德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一名秉公办事、光明磊落、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干部。
会上,新提任处级干部一致表示,将不负组织重托,恪守党纪国法,团结奋进,虚心学习,不断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加倍的努力投入新的工作,以显著的工作成绩回馈党组的信任和群众的支持,全力维护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