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挂牌督办存在安全隐患的两家生产企业停产整改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郝鹏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8月13日至19日,省安全监管局对格尔木炼油厂、昆仑能源青海有限公司、盐湖化工分公司、中石油格尔木油库、中石化格尔木油库、格尔木联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多巴油库等25家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出298处隐患,查封了西宁市2处非法储油窝点,对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联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企业挂牌督办,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书。
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系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8月成立,位于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2亿元,资产总额2.4亿元,工业总生产值1.51亿元,现有职工403人。采用美国杜邦熔盐电解金属钠技术,主要产品为金属钠和液氯,设计规模为:1.6万吨/年金属钠,2.4万吨/年液氯,金属钠、液氯构成厂区一级重大危险源,部分原辅材料具有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该公司存在液氯系统未按国家规范规定设置安全自控联锁系统,液氯储槽厂房内电气设施不防爆等19处安全隐患。
格尔木联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系浙江联大化工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投资筹建,于2011年6月成立,位于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产总额1.6亿元,工业总产值9240万元,现有职工164人。采用复分解反应技术,主要产品设计规模为:一期硝酸钾10万吨/年、硝酸钠4550吨/年、亚硝酸钠4700吨/年。硝酸钾构成厂区一级重大危险源,液氨构成厂区二级重大危险源,硝酸钾为强氧化剂,液氨具有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该公司存在擅自改变工艺操作条件、未按正规设计,擅自增设厂内设施等8处安全隐患。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于8月19日,分别向西宁市、海西州安全监管局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属地安全监管局向企业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严格按照停车要求,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