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约谈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深入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北州,对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暗查暗访,通过采取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等方式,督促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程序,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确保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安全。
省安全监管局组成检查组对海东市乐都区槽子沟金矿进行了暗查暗访,针对该矿2015年“4.25”事故未结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安全生产制度保障不完善和井下生产系统不规范等问题,约谈了青海鹏兴建材有限公司乐都槽子沟金矿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等人。
约谈会上,省安全监管局针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查找根源,分析成因,制定对策,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两高《关于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 青海鹏兴建材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依法办矿意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为尽快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创造条件。 二是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以落实《防范控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措施》、非煤矿山“双十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制定治理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和整治资金,明确期限,及时治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是 要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新招录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或具备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知识能力。 四是 要以事故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风险公告制度,做到人人熟知,自觉遵守,切实解决从业人员无知无畏、冒险蛮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