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宣贯暨2017年度项目安排部署会议在海北州召开

17.08.2017  21:55

2017年8月4日,省安全监管局在海北州召开会议,就 “十三五”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专项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个市州、46个区县、6个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马玉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玉英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按照国家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既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严格项目的招标采购和绩效评估等措施,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专业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基本工作条件得到改善,为依法治安、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马玉英强调,“十三五”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的颁布实施,对于我省安全监管系统是一次强基固本、打造队伍的好机遇。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高度重视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把“十三五”能力建设规划学习好、宣传好,把能力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署好、落实好;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要把能力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与贯彻落实中央的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青海省的安全生产改革实施意见通盘考虑,加强给党委、政府汇报,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监察、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落实“十三五”监管能力建设规划中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配置,全面协调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会上,政策法规与科技规划处负责人对2017年中央预算内下达的功能区安监部门装备建设项目和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市州级项目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