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项新制度加强森林防火
08.12.2015 18:3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明晰森林防火责任。《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规定》明确,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和群防群治责任制,分别对各级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森林防火职责作了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
完善森林防火约谈机制。《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约谈办法》规定,对因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引起森林火灾多发等情形的市、县,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约谈市、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未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予以通报批评。一个防火期内再次出现需要约谈的情形,取消其参加林业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并调减省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安排。
建立科学规范的预警响应机制。《安徽省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从低到高依次用蓝色(中度危险)、黄色(较高危险)、橙色(高度危险)、红色(极度危险)四种颜色表示。发布不同等级颜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后,有关单位或地区必须同时启动相对应的预警响应行动。
同时,《武警森林指挥部驻皖部队遂行任务实施细则》《安徽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安徽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森林火灾科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8.12.2015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