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人民法院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24.05.2019  17: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做好中央督导前准备工作,5月21日上午,乐都法院召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对扫黑除恶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党组成员、扫黑办全体人员、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问询工作方案》、乐都区扫黑除恶办《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依法处置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海东市乐都区处置反映扫黑除恶政法干警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加强证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是扫黑除恶的治根之年,要从全局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

        会上,徐天文副院长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加强宣传力度。要持续营造扫黑除恶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横幅、LED显示屏、资料发放等方式做好已生效案例和重要部署的宣传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展示出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成效。三要深挖细挖涉黑恶线索。各庭室按照“谁主管、谁摸排”的原则,重点围绕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有关线索等进行认真摸排,每月按时汇总摸排线索,及时上报院扫黑办。四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与基层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加强联系,互通信息线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分工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扩大打击成果。